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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方通报“所长借款问题”:庄某某已被停职

发布时间:2026-01-13  来源:“赣榆宣传”公众号  字体大小[ ]

  连云港赣榆区通报“沙河自然资源所所长庄某某借款问题”:已对其停职。通报全文如下:

情 况 通 报

  1月13日上午,网传我区沙河自然资源所所长庄某某借款问题。我区已对其停职,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处理。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监督。

赣榆区联合调查组

2026年1月13日

   此前,连云港市民谌先生称,找沙河镇国土所所长庄某某调房屋的土地性质证明,庄某某借机向其借款68万元,迟迟未还。庄某某回应称,系普通借款,正在抓紧偿还。

中国法治新闻网摘编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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