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创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我公司发生承揽合同纠纷,后我公司起诉至化州市人民法院,该院于2009年12月10日下达了(2009)化民初字第1107号判决书,判令广东创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我司支付货款100753.60元及利息、诉讼费。 
       判决生效后,广东创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拒不执行判决,我司于是向化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法院受理并移交执行局处理,案号为(2010)化法审执字第98号,负责本案执行的是执行一庭陈承惠法官。 
       可是,一个多月过去了,执行法官电话告诉我,没法执行,因为广东创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是梁XX,而梁XX是广东省人大代表,故不敢执行。 
梁XX并非没有可执行的财产,他经营着化州最大的五星级酒店,仅仅因为他是广东省人大代表,法院都不敢去执行他。 
      公理何在?正义何在?法律的尊严何在? 
  
     此至  
 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敬礼  
 
    以上反映投诉报料如有不实,所有法律关系本人承担权全法律责任。以下是我的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和相关信息。 
   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投诉人基本资料: | 
 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姓名: | 
            司徒艾凯 | 
 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地址: | 
            广州市天河区棠下XXXXX | 
 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手机电话: | 
            135705XXXXX | 
 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身份证: | 
            440105197305XXXXXX | 
 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被投诉人基本资料: | 
 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姓名: | 
            梁XX | 
 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地址: | 
            广东省化州市河西区XXXXXX | 
 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电话: | 
            139275XXXXX | 
 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被投诉单位: | 
            广东创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| 
         
        
            | 投稿时间: | 
            2010-05-12 17:53:15 | 
         
    
 
 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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